2009/10/21

情書

  我寫了很多情書。曖昧不明的,熱戀的,吵架的,合好的,甚至分手的。用了長長的篇幅,說種種主題,描述不同情境,抒發自身心情,這一切都圍繞著「愛」。愛,或者愛恨交織,或者愛走後的悵然若失。
  
  但不管我怎麼寫,都不一定能正確傳達給對方知道,除了表面的意思,字句間隱含的情意或期望,真的會被看到嗎。而我自己,又真能把自己說明白嗎。

  當我說想念的時候,也不僅僅是想念;當我說不再見面,卻是連我自己都不確定是想見或不見。
  
  也許愛情跟人心都變化得太快,還沒寫下就變了,話一說出口,就成謊言了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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